學費減免計劃

本校設有完善的學費減免計劃及助學金計劃,供有需要的家庭申請。

(A) 學費

2023至2024年度聖保羅書院小學學費為港幣 30,000元。

(B) 申請學費減免的基本準則

學費減免的四項組別分配如下:100%減免,75%減免,50%減免及25%減免。

如申請人家庭有多於一個兒子就讀本校小學及中學,而該家庭亦符合減免資格,則第二名或以外的兒子的學費減免之百分比,將增加百分之二十五 (最高為百分之一百)。

如申請人家庭淨資產 (扣除自住居所的淨資產值後) 超出港幣 400,000 元,所超過的數額的百分之二,將會計算入申請人經調整後家庭平均每月總收入之內。

正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申請人可獲全費減免。

申請者如獲發由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或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資助,亦可申請直接資助計劃減免。合資格申請者獲發的學費減免不會少於學生資助辦事處計劃的資助。

(C) 申請程序

所有申請人必須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於指定日期當日或之前交回本校審閱,本校亦會就所有申請進行抽樣檢核。直接資助計劃學費減免申請表可於校務處索取,申請者亦可於學校網頁下載。

(D) 截止申請日期

所有申請人必須於指定日期當日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表及有關的證明文件交回校務處,逾期無效。

(E) 本校保留隨時檢討有關之規例和方針的權利。

(F) 助學金計劃

本校亦為接受學費減免的同學設立助學金計劃,資助同學在學習方面的支出或資助同學參加由學校核准或安排的課外活動。每名合資格獲學費減免的同學最高可獲助學金港幣八千元正,分兩期發放。此外,接受學費減免,並乘坐校車之學生,可申請校車車費資助,資助以退款形式分兩期發放。實際資助金額按獲學費減免額計算,表列如下:

學費減免額 學費減免額每學年可獲資助 (港幣) ※
(隨學費減免申請批核,毋須另外申請)
校車車費資助 (港幣)
(須保留所有收據,每年一月及六月申請退款)
全免 8,000 扣除政府車船津貼後
全費資助
75%減免 6,000
50%減免 4,000 扣除政府車船津貼後
半費資助
25%減免 2,000
※  每年均會進行檢討

(G) 學生如家庭遭逢變故令財政狀況改變,該家庭亦可在學期中任何時候申請減免學費。校方將根據所遞交之文件酌情減免申請人的學費。

(H) 申請人可就學費減免申請失敗或不滿學費減免幅度提出上訴,惟上訴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本校校長提出。

(I) 如有任何關於學費減免或助學金計劃之垂詢,可於辦公室時間內致電校務處3710-1777。


計分準則


  1. 本計分準則是用以評定申請人是否符合申領2023/2024學費減免的資格。分數按家庭收入及家屬兩方面計算。
  2. 得分制^
    1. 調整後家庭每月平均收入

      調整後家庭每月平均收入指:
      申請人的家庭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12個月內已收取或可收的薪金、津貼及其他收入†,除以12

      申請人的家庭淨資產 (扣除自住居所的淨資產值後) 超出港幣400,000元的餘額的2%

      每月自住居所租金或每月自住居所樓宇按揭還款,上限為港幣14,000元
      ^ 此得分制需要時會由校方修訂。
      † 家庭成員總收入包括申請人及配偶的全年收入,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全年收入的30% (如適用),以及親友給予的津助(如適用)。

      調整後家庭每月平均收入﹝港幣﹞ 分數
      0 – 20,000 20
      20,001 – 24,000 16
      24,001 – 28,000 12
      28,001 – 32,000 8
      32,001 – 36,000 6
      36,001 – 40,000 4
      40,001 – 42,000 2
      42,001 – 44,000 0
      44,001 – 46,000 -1
      46,001 – 52,000 -2
      52,001 – 58,000 -3
      > 58,000 *不符合資格

      * 調整後家庭每月平均收入超越上限﹝即港幣58,000元﹞的申請人,將不符合申請減免資格,然而在特殊情況下校方將酌情處理,作出特別安排。
    2. 單親家庭

        得分
      申請人為單親家庭 2
    3. 家屬#
      家屬 每名家屬得分
      申請人的配偶 1
      受供養的父母 1
      受供養的子女 (包括申請學生):
      就讀於聖保羅書院小學及/或中學 3
      就讀全日制高中課程
      (中四至中六及全日制毅進計劃課程或相等課程)
      2
      接受至學士學位程度的全日制教育[包括學前及小學至初中﹝小一至中三﹞教育、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及專上院校的課程等] 1
      就讀晚間/非全日制/特殊訓練課程或沒有上學(註釋3) 未滿18歲
      ﹝在2005年9月1日或該日之後出生者﹞
      18歲以上
      ﹝在2005年9月1日日之前出生者﹞
      1 0

      # 所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不包括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家屬都不會得分。
  3. 減免幅度
    得分 學費減免額
    20分或以上 全免
    13分至19分 75%減免
    8分至12分 50%減免
    1分至7分 25%減免
    低於1分

附錄:
1. 學費減免申請表格 (FORM N)
2. 學費減免申請表格 (簡化版) (FORM S)
3. 計算例子
4. 學費減免計劃計算機